爱国主义宣传中心已无资金,

低价五十万出售本站,同价出售多个著名网站,本站底部。
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军委

中国正式实施“好人法”引热议

作者:华语社杨志强
字体:
发布时间:2017-10-06 08:58:44
来源:外媒

      华语社10月5日报道 备受关注的中国民法总则10月1日正式实施,其中保障义务救助行为的“好人法”近日引发热议。该条例被普遍视为官方对“老人跌倒不敢扶”现象的回应,并被部分舆论解读为鼓励更多人见义勇为的信号。

新加坡《联合早报》10月4日报道,有分析认为,“好人法”体现出法律修补社会道德和诚信秩序的努力。

民法总则是一部规定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规定的法律,旨在提升对人身权利、财产权等方面的法律保护,并提高中国法院处理民事纠纷的能力。

据新华社报道,民法总则本月1日生效,包括被俗称为“好人法”的第184条,列明“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,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”。

“好人法”进行过三次修改,最初版本是“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害人损害的,除有重大过失外,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”,经三次修改,删除了“重大过失”字样,进一步加强对救助人的免责保护。

报道称,这条新规被外界普遍视为官方对“老人跌倒不敢扶”现象的回应。有舆论认为,这个现象可追溯至2006年的“彭宇案”——南京男子彭宇当时因扶起跌伤的老妇并送她入院,对方之后却坚称是彭宇撞到她,并向他索赔。该案之后被普遍视为“做好事者倒霉”的典型,也成为民众一道心理阴影。

媒体引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的话报道说,几乎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突发状况,一旦倒地不起,其他人面临三种选择:一是等待公力救援,但这种救援很难做到非常及时;二是亲友救助,但很多时候也无法第一时间联系到亲友;常态是发生意外后身边的人能帮助。“好人法”填补了此前的法律空白,规范了这类行为,鼓励更多人勇敢伸出援手。

中国媒体普遍肯定“好人法”可发挥的作用,并指出“无条件”免除救助者的民事责任,是为见义勇为者解除后顾之忧,体现了立法者的担当。

报道称,新法规过去几天引起中国网民热议。有网民认为,新法规是迈出一小步,等到有一天无需“好人法”,社会就真的进步了。

>更多相关文章
关于本站 - 广告服务 - 免责申明 - 招聘信息 - 联系我们
《热爱我们的祖国,让中华民族更加繁荣昌盛 。》---(中国北京华语社爱国主义宣传中心,原中华人民爱国主义宣传中心 。)
人民商场网、人民商城网出售、中华新闻网、华语新闻网出售、北京民心网(中国民心网)出售、国民新闻网(国民网)出售
爱国宣传中心资金紧缺,欢迎各界人士资助。北京华语社收款地址:中国工商银行(621226 1717005970049)杨志强收
本网站发布宣传文稿,(网站首页)每篇文章宣传费三百元,欢迎各企事业单位联系发文 邮箱:903238507@qq.com
中军网官网:原《中华军事网》--官网。版权所属单位:北京市华语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110105MA005MBT1R.
Copyright@2012-2032 中军网官网(中华军事网)联系电话: 17071410443 、17611656736 All Rights Reserved
北京华语社: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25号 邮箱: zhonghuaxinwen@163.com 微信:zhonghuaxinwenwang
北京市华语社新地址: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顾八路1区1号,原办公电话:010-56184148因迁址无法使用
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
北京华语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北京华语社爱国主义宣传中心(原中华人民爱国主义宣传中心)共同主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