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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视网财务造假 可能被退市

作者:华语社杨志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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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7-11-04 08:36:28
来源:北京青年报

    华语社:针对此前外界报道的乐视网在IPO过程中可能存在造假的行为,昨天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作出回应但没有透露进一步信息。她表示,已经注意到媒体报道的多位涉及乐视IPO发审委委员被查的报道,已经转给相关部门,正在进一步了解核实。“如果有结果,也将及时向社会公布。”而乐视网方面迄今没有对此事作出回应。
  此前有媒体报道,近期,多名涉及乐视IPO的发审委委员被查,并称乐视网当时的IPO可能存在造假行为。对此有媒体引用此前欣泰电气因造假上市被查后遭遇退市的例子,指乐视网假如也存在欺诈上市,那么不排除将被退市的可能。
  曾经与乐视网同属于创业板公司的欣泰电气是辽宁丹东的一家企业,于2014年3月登陆A股,募集资金2亿多元。曾经在创业板上市。不过上市仅仅一年之后,欣泰电气就被查实从2011年到2014年,持续四年的六期财务报告中,每期虚构收回应收账款从7000多万元到近2亿元不等。由于被正式认定为欺诈发行,欣泰电气将成为因欺诈发行退市的第一股。

  由于欣泰电气的先例,对于在IPO阶段就存在造假行为的上市公司被勒令退市已经没有悬念。而且据业内人士介绍,与主板市场不同,创业板的退市流程中无风险警示期,触发相关条件后直接暂停上市。而且根据当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的表态,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启动强制退市程序后,其未来将不得再重新上市。而此前退市的主板上市公司博元和长油,两者还都有机会进入股转系统,甚至还有机会再度回到A股市场。
  这也就意味着创业板退市股票已经没有炒作价值,持股的投资者的亏损概率是100%。而之前得以转板的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往往还有炒作动力。
  那么对于因欺诈上市而被强制退市的股票,应如何对投资者做出赔偿呢?根据以往经验,上市公司和券商应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,赔付范围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:赔付金额=投资差额损失(扣减市场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)+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+资金利息。文/本报记者 张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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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首例私募债券欺诈发行刑事判决落槌
  在昨天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,我国市场首例私募债券欺诈发行刑事判决日前落槌。
  据高莉介绍,贵州省高法裁定维持对厦门圣达威欺诈发行私募债券案件的判决,公司两名相关负责人张某、胡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、2年。
  2012年下半年,圣达威法定代表人张某与高管商议决定发行私募债融资,并骗取了5000万元私募债备案,分两期发行。获得募集资金后,公司并未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,而是用于偿还公司及张某借贷,私募债到期无法偿付,造成了投资者的重大损失。去年9月,该案在贵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12月,贵阳中院对该案作出构成欺诈发行私募债券的裁定。后经上诉审理,贵州省高院裁定维持原判,并判定为终审判决。
  高莉昨天还表示,证监会3日起将就“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”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该基金为公募基金,目标为养老资金的保值增值。据介绍,该指引作出的专门安排包括:养老目标基金投资策略须力求稳健,引用海外成熟配置策略,力争获得长期稳健收益;基金的权益类投资比例要与封闭运作期、投资者持有时间等挂钩,鼓励长期持有;基金须采取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,或设置持有期限的下限;鼓励设置优惠费率,让利于民;支持优秀的基金经理管理养老目标基金;基金名称须包括“养老目标”字样,且名称中须反映投资策略,便于投资者识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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